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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病用药禁忌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8-10


     皮肤病是常见病、多发病,有人认为只要涂点外用药就行了,结果往往无济于事,贻误病情,致使病情加剧、恶化。如患皮炎、湿疹等病,用癣药水涂搽,会使炎症、皮损加重;而癣病用激素类药膏治疗,犹如火上加油,反而促进病菌生长繁殖。那么,如何合理使用药物呢?

  根据病情需要与药物性质的不同,可选用不同剂型的外用药,如药粉、药水、洗剂与酊剂、霜剂及软膏等。一般急性炎症,表现为红肿、水疱、糜烂时,多选用药水湿敷,具有消炎、散热等功效;待红肿减轻,渗液减少时,则使用糊剂与药粉等,可发挥消炎、止痒、收敛、保护作用;皮损增厚、呈苔藓样变化时,则需用软膏治疗,因它作用持久且有润滑皮肤的作用。

  即使同一药物同一剂型,可因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,如3%水杨酸具有消毒和杀菌作用,而10%水杨酸能软化和溶解角质,并使之脱落,其作用恰恰相反。同时还应考虑年龄、性别及患病部位与季节不同等因素。如老幼患者应选低浓度药物;乳房、外阴处,不可用浓度高或刺激性强的药,手掌、足底等可用浓度高药物;对皮肤敏感者,先用低浓度,后用高浓度;对新药,先用小面积,如无反应,再适当扩大。

  另外,皮肤病用药时间与次数也不应忽视,药水和洗剂,每3小时搽1次。酊剂、软膏剂作用持久,每天早晚各1次。湿敷方法要适中,用药前患部要注意清洗、消毒,痂皮用食物油软化,直径大于0.5厘米水疱要以空针筒抽出水液,疱壁不要除去。毛发部位需用粉剂或糊剂时,要剃去毛发。

  皮肤病用药时,要注意观察,一旦发生红斑样或湿疹样皮疹,且有瘙痒、头痛等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用,去医院诊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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